森林防火十不准八不烧


森林防火十不准八不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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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地边杂草 。
2、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 。
3、不准在林区吸烟 。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
6、不准炼山造林 。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 。
森林防火八不烧:
1、未经批准不烧 。
2、风大不烧 。
3、久晴不雨不烧 。
4、太阳大不烧 。
5、防火隔离带未修好不烧 。
6、劳力未组织好不烧 。
7、没有指挥者在场不烧 。
【森林防火十不准八不烧】8、打火工具未准备不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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