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公安局公然造假陷害受害人包庇违法犯罪,我还能去哪里寻求公平正义( 三 )


7.关于处理意见书落款日期“2020年12月15日 。”
2020年12月15日,这一份处理意见书根本就没有形成结论,办案民警当天下午5点约我到洞口县公安局,他要求我在一张表格上签字,由于我根本就没看到处理结论,我不肯签字,但民警骗我说就是对他们的办案态度满不满意签个字,因为我还想依靠公安机关秉公办案,不敢得罪办案民警,只好签了字,签字后总感觉不对劲,之后在我13次的祈求下,民警才同意我看了处理意见书,我拍了照片 。当时处理意见书根本就没公安局的红头牌头,都没盖章的,根本都还不是结论 。2020年12月16日,我打过办案民警电话问处理结果,办案民警当时也是回复我说局里没有批准!
这份盖章的文件是2020年12月18日办案民警要我到黄泥江派出所拿到的 。我领到手的这份处理意见书已经有了洞口县公安局的红字排头,并加盖了洞口县公安局信访专用章,而落款时间仍然是2020年12月15日 。
我拿到文件后又问了办案民警,问收到广东悉筑公司的回复函没有,办案民警继续蒙骗我说没收到,其实悉筑深圳分公司的回复函2020年12月15日就已经传真回复到黄泥江派出所的 。洞口县公安局公然对举报人进行欺骗!公然造假枉法结案,对举报人进行陷害!【见纪实录第三部2020年12月15日、16日、18日日志实录】
2021年1月5日,纪委兰主任约谈我那天,我到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总算问到了洞口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的《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
我向省委第八巡视组举报的材料又被踢回到了洞口县公安局 。而公安局却表示信访事件已经处理完结 。让我真真切切的感觉到给黑恶包工头站台撑腰的保护伞的强大和幕后黑手的邪恶 。
《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如下图:

洞口县公安局公然造假陷害受害人包庇违法犯罪,我还能去哪里寻求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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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公安局公然造假陷害受害人包庇违法犯罪,我还能去哪里寻求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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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个普通百姓,没有任何背景,我根本无法与他们申辩,对洞口县公安局来讲,悉筑公司的回复函,回不回,都毫无意义!因为洞口县公安局为了保护黑恶势力,根本就不会调查!因为无论追究潘嗣顺、还是尹胜辉,都会涉及到后台贪腐官员!所以,洞口县公安局只有欺骗陷害举报人!让我无法维权,帮尹胜辉认可伪证,帮尹胜辉打我官司,让我陷于尹胜辉的法律诉累之下,让我负担不起这维权成本从而放弃举报!
事实上悉筑深圳分公司其实就于2020年12月15日回了函的,洞口县公安局就是要包庇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枉法结案!
我陈述的所有事实,我有300多G的音频视频证据,我均可以提供依据进行佐证 。但自始至终,公安机关一直只采信对方口供,根本没有向我取证求证,没要求我提供任何证据 。我自己主动要求提供证据的请求公安机关置之不理 。
就因为洞口县公安局、洞口县纪委公然帮黑恶势力撑腰站台,公然对受害人的恶意欺骗,导致受害人无法申诉,诉求无望,无法诉诸法律依法维权,无法追讨血汗钱,只能继续疲于奔命,自行取证维权,继续申诉 。
而诈骗我的尹胜辉、潘嗣顺因为有了洞口县公安局、洞口县纪委的撑腰,帮尹胜辉认可了他朋友肖银柱的伪证,他的假授权委托书让他合法的窃取了受害人的劳动成果,所以尹胜辉气焰高涨,底气十足,恶人先告状,以他的假授权委托书,以法律手段开始实施他对我敲诈勒索123万之多的罪恶计划!反将受害人告上法庭,受害人反而成为被告,这对这个法治社会是多么的讽刺!对我这个没有任何背景势力的普通百姓是多么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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