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公安局公然造假陷害受害人包庇违法犯罪,我还能去哪里寻求公平正义( 二 )


【实际上是我2020年11月9日向巡视组的举报,被洞口县公安局于2020年12月18日枉法结案以后,直到2021年3月2日,我再找平溪派出所要求处理尹胜辉殴打我的案件,平溪派出所直到2021年4月3日才受理为治安(行政)案件 。也就是说,我2019年2月1日我们兄弟俩在洞口县扶贫开发公司被尹胜辉殴打报的警,竟然在2年后的2021年4月3日,在受害人的追问下才受理!而且,平溪派出所受理后,根本就没有调查,2021年4月7日我又收到信息,说已经结案,查询结果,没有处罚决定,枉法结案 。可见,黑恶势力背景是多么的强大!详见2021年4月3日、2021年4月7日日志】
4.“关于潘嗣顺私刻假章签订假合同,已向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协查函件,目前还没有收到回复 。”
这完全是洞口县公安局为了包庇黑恶包工头,公然说谎,欺骗举报人(受害人) 。悉筑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就已经传真回了函的,洞口县公安局恶意向受害人隐瞒,包庇黑恶包工头的违法犯罪,陷害举报人!让受害人诉求无望!堂堂执法机关洞口县公安局公然造假,撒谎欺骗,执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影响D和政府形象!【悉筑深圳分公司的回复函被公安局恶意隐瞒,我们直到2021年8月23日才在纪委看到了悉筑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就已经发给洞口县公安局的这份协查回复函!】
5.关于“潘嗣顺向联席办领导行贿,建议信访人向县纪委反映 。”
我已经向省委巡视组提交了举报材料,信访处理单位并没有向县纪检部门移交相关行贿受贿的腐败问题,而是把球又踢到了举报人脚下 。让举报人冒着被打击报复,或被灭口的危险再重新举报,那举报人这次冒着生命危险进行举报又有什么意义?
既然没收到悉筑公司的回复函,我举报的假章假合同根本就还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调查!洞口县公安局又如何能做出处理意见做结论呢?
6.关于“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你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邵阳市公安局或洞口县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预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项信访事项的终结意见!”
所以,洞口县公安局这份处理意见书,也就是说,无论悉筑深圳分公司回不回函,潘嗣顺的章子、合同无论真假,都与我的举报毫无关系,我申请复核又能怎样?我去复核,我能拿出颠覆性的证据推翻公安局的结论?所以,复核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意义,核实章子真假,私刻公章诈骗犯罪岂能是我一个普通老百姓能去调查的事?就算我有这个能耐,等花上几个月也许数年的时间把这个假章的违法犯罪事实坐实了!又能怎样?30日内不复核,我的举报案件已经终结!
公安局根本不调查取证,我个人也没那个能耐和资格去一家企业以个人名义去调取人家的公章资料去做司法鉴定!【事实也是如此,洞口县公安局终止案件后,我不得不自己跑到悉筑总公司,证实了假章假合同,我要求悉筑公司提供司法依据,证明之类,悉筑公司就是说他们出了证明也没用,这只能是司法机关调查,并出具专业的司法鉴定才能作为证据!他们会全力配合调查 。而且,他们公司也不可能向我个人提供相关公司的资料的 。见纪实录第三部,2021年4月21日实录】
所以,所谓的复查复核,对我毫无意义,但我还是得按他们的程序走一遍,我写了材料向洞口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申请复核,信访办公室也是各种理由,要不就是不予受理,要不就是我的申请复核的申请书格式不对,我来来回回往洞口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跑了两个多星期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如:疾病、健康、理财等),还请咨询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辽宁龙网」www.liaoning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