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的下场

前两年,在地铁上,有个小偷摸我的口袋,被我敏感警醒一把抓住 。我问他还偷不偷,他脸红得像女人的月经布,一声不吭 。当时心软,想着自己也没丢钱,看他鬼魂一般羸弱不堪的瘦身躯,就将他放掉了 。
他跑掉后,车厢里有群众说他是吸毒犯,是这条线路上地铁惯偷 。
今天想起这件事,是因为昨天测试完成,书话论坛一名首(瘦)竹,在讲理讲不过,在写贴写不过,脱下内裤骂人骂不过,利用权力挪贴删帖都惨败的前提下,还在不惜撕掉自己的画皮,穿马甲辱骂本版网友 。
证据确凿 。给他一丝最后的颜面,目前先留着 。他若需要,就发上来给大家看看 。
作为闲闲版首版,无视论坛版主管理办法,一再参与辱骂网友,一再私自公开网友账号,一再报复打击真正的写贴网友,一再为非作歹,一再飞扬跋扈,一再助长网络搬运工和骂战诽谤的不良风气 。就是因为天涯沦落,没有人制约他的违法出格行径 。既然天涯无暇约束他,那么我们网友自己来,抓住盗贼扭送派出所 。抓住犯罪分子就送监狱 。不然同情他一时,就会给将来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
天天池中荷 。以往你都骂过谁?你还和谁有过恩怨仇恨?我是新来的不清楚 。我只是气愤不过自己在此被法官当庭吞吃证据的不幸遭遇,才决意要证实这个“知法犯法的法官”!
【“盗贼”的下场】既然现在真相大白,那么你有苦衷说苦衷,该检查就检查,没有的话,你的证据我就提交天涯管理处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如:疾病、健康、理财等),还请咨询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辽宁龙网」www.liaoning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