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明知道鉴定材料不真实性还故意作虚假鉴定这是铁的事实

广东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屠宰场法人代表李宇明他们为诈骗医保倡导刽子手在医院故意切除人民的正常器官故意伤害人民的健康身体草菅人命!
被告医害梁盛佳他们为诈骗医保故意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伪造主观病情记录复印件5页、伪造常规病理报告单2页等等;
根据被告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住院封存病案袋里的原件病历资料52页中:没有病程记录原件 。没有特殊治疗告知书 。没有会诊讨论记录 。
大家好:我是江门市11年医疗受害妇女杨会珍,女,1973年4月14日出生,汉族,江门市人现住江门市蓬江区兴宁路62号后座102号 。电话:13534847394,2012年3月20日,杨会珍因感冒、慢性咽炎到被告江门市五邑中医院门诊肺病科就诊,当天门诊检查一切正常 。
副主任陈卫民对杨会珍说慢性咽炎只需要做一个很小的皮外手术,把以后慢性咽炎就不复发作为幌子,费用8千元,住院3天,没有任何医疗风险,并预约2012年4月23日早上7时30分到达他的办公室,2012年4月23日7时44分被告五邑中医院主刀医生梁盛佳拿走了杨会珍的身份证和医保卡说是登记一下,后来才知道,梁盛佳私下把杨会珍办理了入院手续;
2012年4月23日8时24分在没有任何检查结果的情况下,被告医害梁盛佳就私下拟定手术同意书和病情介绍知情同意书,叫一实习生男护士欺骗杨会珍签名,决定次日早上8时要切除杨会珍的正常器官甲状腺等手术方案 。
当天上午9时全身检查在未出现异常指标、在没有任何手术指征的情况下,医害梁盛佳他们仍然坚持切除杨会珍的正常器官甲状腺和甲状旁腺 。
在手术时,杨会珍听见实习生李医师向陈卫民求情,不要切除杨会珍的正常甲状腺 。杨会珍听到后在手术床上拼命挣扎,医害梁盛佳他们为了在手术台上加钱9千元,梁盛佳和两名护士强行将杨会珍四肢捆绑,强行切除杨会珍的正常器官甲状腺和甲状旁腺,手段极度惨忍,性质极度恶劣 。希望大家继续关注!
根据广东省江门市医疗住院费用结算单,名称被告五邑中医院,上传日期2012年04月27日,住院号:213604,结算流水号5380564记录:特殊检查费、代码:08、小计费用为0;特殊治疗费、代码10、小计费用为0 。证明在受害杨会珍住院手术整个过程中未进行过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但是被告有五邑中医院出具的两份伪造的常规病理报告单(病理号是49855和49865)所需进行的诊疗过程属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范畴,这两者之间存在严重矛盾,在没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情况下,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屠宰场刽子手梁盛佳故意伪造2份虚假的常规病理报单 。
自从妇女杨会珍的正常器官甲状腺和甲状旁腺被医害梁盛佳他们故意全部切除后,
后遗症严重,终身以药续命,没有生活来原,还需要人照顾等 。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明知道鉴定材料不真实性还故意作虚假鉴定这是铁的事实】根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一览表:1.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重度)2.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此案属于重伤二级;
庭前证据交换开庭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下午开庭笔录的第四面记录有医生梁盛佳承认的书面证据第33条诊断为节结性甲状腺肿,并且.说明其实慢性咽炎是不用做手术的.被我们切除的器官甲状腺和甲状旁腺是正常的配收据 。本案中.承办法官温艳华明知道被告有伪造主观病程记录复印件5页被告律师当庭已经认可 。2012年5月31日在病案室被多方当面封存的原件病历资料病案袋封面上数字记录详细一份43页和另外一份9页其中包括2页五邑中医院的假常规病理报告单总共52页,时间为2012年4月23日一4月27日的 。2016年11月17日当庭拆封存病案袋时发现有人私拆过病案袋内有一份9页的原件已经被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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