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命控告遛狗不牵绳死者家属发声 必须严惩相关责任人

对于遛狗不栓绳 , 物业要承担一定管理不力的责任 , 而对那些狗主人 , 也不能只是简单的口头教育和经济罚款了事 。
武汉女子坠楼事件狗主方发声:都在骂我们养狗的人 等待警方调查 。
据新闻报道 , 11月19日 , 武汉36岁的女子卢孝林坠楼第七天 , 她生前居住的小区上百名业主自发在草地上铺满鲜花悼念 。 这是一处有着1600多户的大型小区 , 业主们前来悼念的同时 , 想以此表达对小区里狗扰民问题的不满 。

拿命控告遛狗不牵绳死者家属发声 必须严惩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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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 卢孝林出事前多次在业主群反映 , 自己因被宠物狗追逐与几名狗主人发生口角 , 曾被对方围堵辱骂棍打 , 她曾购买打狗棍反击 , 表示要“以命相抗” 。 矛盾冲突两个多月 , 有邻居称 , 曾见她在楼下被狗主人用长棍打 。 而小区狗扰民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 曾有居民被狗逼得带孩子绕道车库一年多 。
卢孝林是否被遛狗不牵绳的大妈们“逼死” , 尚待警方调查 , 但邻居们集体纪念逝者 , 以表达对小区里狗扰民问题的不满 , 以及有人为躲避不牵绳的狗而绕行车库一年多 , 令我们对相关小区顿生疑惑:业主被狗骚扰、乃至被不牵绳的狗主人欺负 , 物业就不管吗?就没有规章制度可以约束吗?
若经警方调查证实 , 该女子的轻生确与遛狗不牵绳者有直接关联 , 那等待相关涉事人员的将是
的严肃追究 。 而如果当事人生前果真遭遇遛狗不牵绳的狗主人的多次欺辱、甚至殴打 , 那就不是简单的狗扰民问题这么简单 , 物业要承担一定管理不力的责任 。 对那些不牵绳的狗主人 , 也不能只是简单的口头教育和经济罚款了事 。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 其中第三十条对遛狗等行为作出了明文规定 。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 其中第三十条提到:携带犬只出户的 , 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 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 而《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 实际上许多人都知道遛狗不牵绳违法 , 但遛狗者就是屡教不改 , 无视他人安全 , 而物业也多以“无执法权”为由推诿责任 , 致使此类问题愈演愈烈 。
其中诚然有养狗人个人素质的问题 , 有被侵害人法律意识不强的弱点 , 但核心问题还是固定证据难 , 举报受理难 , 有关部门责罚到位难 。 此次事件中 , 涉事女子也试图找过物业 , “让我报警 , 没别的 。 ”物业在处理类似事件上的“无力” , 无疑助长了遛狗不栓绳的“疯狂” 。
而针对遛狗不牵绳问题 , 据报道多地警方已发出了“第一张罚单” 。 只是这样的执法行动过于被动 , 而且理应将居民生活小区视为执法重点区域 。
为此 , 一方面 , 警方的宣传教育与执法行动要同时入小区进楼栋 , 可考虑结合常规执法、接警执法与调看监控固定遛狗不牵绳的证据 , 从而顺藤摸瓜将相应违法行为绳之以法 。
另一方面 , 既然法律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 , 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 那对于犬牌犬证的办理就该有严密程序 。 一旦有人无证养狗 , 不止要“抓狗” , 还要对养狗人给予一定的警示和处罚 。
当然 , 居民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 尤其对于遭到遛狗不牵绳骚扰乃至伤害的 , 要迅速报警 , 或者走其他司法途径 。 小区物业和所在社区、街道更应该支持和维护居民在这方面的维权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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