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7月25日是什么星座-1998年农历7月25日是什么星座( 六 )


于是 , 就在9月4日当天 , 儋州市房产管理局配合思创威公司办理了项目过户手续 , 随后 , 房管局登报注销了庄志银手中的15本房屋所有权证 , 并在9月4日给庄志银发送了《通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到儋州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
案卷中 , 思创威公司代表但玲玲在案卷中的证言称 , “(2006年)8月31日 , 公司以836万元拍得 。 公司提出拿到房产证、土地证再付余款的要求 , 儋州市政府很配合 , 9月3日、4日集中办公 , 9月4日我拿到了项目产权证原件 。 ”原本需办理一个月的手续 , 很快办完了 。
“房管局按会议要求 , 根据庄园广场拍卖成交确认批复及海南思创威公司房屋产权登记申请材料 , 向庄志银送达了房屋产权注销通知书 。 ”时任儋州市住房保障与房管局局长谭浩说 。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 , 符合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 , 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 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
一边是不服气的庄志银 , 一边是急于进场施工的思创威公司 。
2006年10月7日 , 时任儋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麦宏章接到儋州市副秘书长郑豪杰电话后 , 带队到庄园广场强制清场 , 赶走了庄园广场的十几名员工 , 并拘留了其中两名 。
2006年10月11日 , 海南中院下达(2006)第198-1号《行政裁定书》 , 查封庄园广场 。
随后 , 思创威公司在当月26日举行开工仪式 , 并邀请了赵中社等政府人员参与仪式 。
而随后11月10日 , 海南中院发出(2006)海南行初字第188号《通知》 , 通知思创威公司停止施工 , 后果自负 。 这一天 , 思创威公司拆除了庄园广场原已建好的部分建筑 , 在第五层上加盖了一层框架后于2007年停工至今 。
“他们加盖那一层用的材料还是我们放在里面没用完的材料 。 ”庄志银说 。
儋州市处置积压房地产办公室2006年10月16日出具的庄园广场清场清单显示 , 除去搅拌机、切割机等设备外 , 儋州市政府从庄园广场清走的材料包括193立方米碎石、18立方米河砂、360平方米铁皮、28捆钢筋、3.211吨角铁等 。
抗诉:只求归还产业 , 物归原主
2007年2月6日 , 海南中院作出(2006)海南行初字第188号行政判决书 。 该判决书认为 , 从本案事实看 , 儋州市人民政府的代为处置行为已经完成 , 海南思创威公司通过拍卖取得该项目后已经进场施工 , 属于善意取得 。 庄志银一直未能按原批准的规划项目用途复工 , 可以看出庄志银资金能力上难以为完成……故 , 儋州市人民政府的代为处置决定不宜撤销 , 但应确认违法 , 对庄志银因此所造成的其他损失 , 儋州市人民政府和儋州市建设局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
对于这份判决 , 庄志银和儋州市政府都不满意 , 分别于2007年2月13日、2月22日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7年8月至12月作了6次协调 , 2008年9月24日作出了协调笔录 。 协调笔录显示 , 儋州市政府对于庄志银的损失“还是只愿意补偿300万元 , 协调效果很不理想” 。 海南高院办案人员钱冰说 , “如果非要法院判决 , 一种是驳回你们的诉讼请求 , 那么你们只能拿到700多万元拍卖款 , 另外一个是确认政府行为违法 , 那么你们只能申请国家赔偿了 。 ”“由于国家赔偿的规定是严格的 , 而且赔偿有限 , 你们申请赔偿 , 能不能有300万元还很难说 。 ”另一名海南高院的工作人员张子连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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