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阐微》之论疾病

疾病
五行和者,一世无灾 。
【原注】五行和者,不特全而不缺,生而不克,只是全者宜全 。缺者宜缺,生者宜生,克者宜克,则和矣 。主一世无灾 。
【任氏曰】:
五行在天为五气青、赤、黄、白、黑也;在地为五行,木、火、土、金、水也;在人为五脏,肚、心、脾、肺、肾也 。人为万物之灵,得、五行之全,表于头面,象天之五敢,裹于脏腑,象地之五行,故为一小天地也,是以脏腑各酏五地之服陽而属焉,凡一脏配一腑,腑皆属陽,故为甲、丙、戊、庚、壬;脏皆属陰,故为乙、丁、己、辛、癸 。或不和,或太过不及,则病有风、热、湿、燥、寒之症矣 。必得五味调和,亦有可解者 。五味者,酸、苦、甘、辛、咸也 。酸者属木,多食伤筋;苦者属火,多食伤骨;甘者属土,多食伤肉;辛者属金,多食伤气:咸者属水,多食伤血,比五味之相克也 。故曰“五行和者,一世无灾” 。不特八字五行宜和,即脏腑五行,亦宜和也 。八字五行之和,以岁运和之;脏腑五行之和,以五味和之 。和者,解之意也 。若五地和,五味调,而灾病无矣 。故五行之和,非生而不克,全而不缺为和也,其要贵在泄其旺神,泻其有余,有余之旺神泻,不足之弱神受益矣,此之谓和也 。若强制旺神,寡不敌众,触怒其性,旺神不能损,弱神反家伤矣 。是以旺神太过者宜泄,不太过宜克;弱神有根者宜扶,无根者反宜伤之 。凡八字须得一神有力,制化合宜,主一世无灾 。非全而不缺为美,生而不克为和也 。
癸未 甲寅 戊戌 庚申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戊生寅月,木旺土虚,喜其坐戌通根,足以用金制杀 。况庚金办坐禄支,力能伐木,所谓不太过者宜克也 。虽年干癸水生杀,得未土制之,使其不能生木,喜者有扶,憎者得去,五行和矣 。且一路运程与体用不背,寿至九旬,耳目聪明,行止自如 。子旺孙多,名利福寿俱全,一世无灾无病 。
甲寅 庚午 戊寅 甲寅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局中七杀五见,一庚临午无根,所谓弱神无根,宜去之,旺神太过,宜泄之也 。且午火则和矣 。喜其午火当令,全无水气,虽运逢金水,不能破局而无疑 。运走木火,名利两全 。此因神足,精气自生,是以富贵福寿,一世无灾,子广孙多,后嗣济美 。
甲子 丙子 癸亥 乙卯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亥日元,年月坐子,旺可知矣 。最喜卯时泄其菁英,里发于表,木气有余,火虚得用,谓精足神旺 。喜其无土金之杂,有土则火泄,不能止水,反与木不和,有金则木损,更助共汪洋 。其一生无灾者,缘无土金之混也 。年登耄耋 。而饮啖愈壮,耳目聪明,步履康健,见者疑五十许人,名利两全,子孙众多 。
血气乱者,生平多疾 。
【原注】血气乱者,不特火胜水,水克火之类;五气反逆,上下不通,往来不顺,谓之乱,主人多病 。
【任氏曰】:
血气乱者,五行悖而不顺之谓也 。五行论水为血,人身论脉即血也 。心胞主血,故通手足厥陰经,心属丁火,心胞主血,膀胱属壬水 。丁壬相合,故心能下交于肾,则丁壬化木,而神气自足,得既济相生,血泳流通而无疾病矣 。故八字贵乎克处逢生,逆中得顺而为美也 。若左右相战,上下相克,喜逆逢顺,则火旺水涸,火能焚木;水旺土荡,水能沉金;土旺木折,土能晦火;金旺火虚,金能伤土;木旺金缺,木能渗水 。此五行颠倒相克之理,犯此者,必多灾病 。
丙申 乙未 丁未 庚戌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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