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驾司法解释是什么


1关于醉驾司法解释是什么
1.关于酒驾的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拘留、罚款:(一)追逐竞跑 , 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经营或者客运 , 严重超过额定载客负荷 , 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危险化学品 , 危害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 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 , 构成其他犯罪的 , 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时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 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 , 只要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且在道路上行驶 , 就可以依法判刑 。2.如何处罚酒驾?(1)《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订内容: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醒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在酒精影响下驾驶、操作机动车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约束直至醒来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终身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处罚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 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处拘留、罚款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 ,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 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五)存在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 , 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 , 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 , 构成妨害公务等其他犯罪的 , 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被判处罚金时 , 应当根据被告人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 , 确定适合主刑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 , 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 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酒驾应该是每个司机都熟悉的法律常识 。在酒驾已经成为既定事实的情况下 , 无论如何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但醉驾的刑事处罚标准依然模糊 , 因为也是醉驾 , 有的人被判两个月拘留 , 有的人则长达六个月 ,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些过分 。2关于醉酒驾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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