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醉驾回家探视是否可以


1南京醉驾回家探视是否可以
1.在南京喝醉酒回家可以吗?是的,酒后驾驶后,你将根据危险驾驶罪被定罪判刑 。量刑标准一般为一至六个月拘留 。拘留是剥夺罪犯自由,就近劳动的短期刑罚方法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拘留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在执行期间,囚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 。看守所不执行的,可以向其主管部门申请 。刑事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是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短期刑罚 。刑事拘留是剥夺罪犯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短期刑罚方法 。它具有以下特点:1.刑事拘留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因为刑事拘留剥夺了罪犯的自由,这显然不同于控制 。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等方面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有明显区别 。2.刑事拘留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如果判决在执行前先被拘留,一天的刑期将扣除一天的拘留 。3.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拘留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行刑期间,犯人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那些为锄地工作的人可以得到适当的报酬 。二、如何处罚酒驾?【南京醉驾回家探视是否可以】(1)《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订内容: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醒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在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约束其醒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处罚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拘留、罚款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五)存在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被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确定适合主刑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允许犯罪分子到家里串门,其实是这部刑法的一大特色,比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 。罪犯不能回家探望,只能在监狱里走亲访友 。但是,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探亲期间千万不要有试图逃跑的心态,这样做除了加重量刑外,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 。2南开区网上预约驾照考试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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