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张献忠的“七杀诗”?( 二 )


明朝遗民王夫之《永历实录》记载:
“献忠之在蜀也,杀掠尤惨,城邑村野,至数百里无人迹 。民逃入深山,不得食而死者委填岸谷;或采草木叶食之,得生者久乃化为野人,裸处林栖,体生白毛,遇人则搏杀之而吮其血 。”
明朝遗民查继佐《罪惟录》中记载:
“县榜取士,士争乞生,复以兵围之,数千人咸振笔携策而死”
明朝遗民温睿临《南疆逸史》中记载:
贼性喜杀,乱蜀时,立赏格:凡部卒日得男壮手足二百双者授把总,女倍之;童稚不计 。——
在蜀亲历者韩国相《流离传》记载:
“会献贼欲尽杀川兵...会献贼前锋猝至,初九日城陷焚杀无遗”——
在蜀亲历者欧阳直留下的《欧阳氏遗书》记载:
“尽勒绅士入城、军民入村,凡居山扎寨者攻之,擒之,斩首剁手无算 。”
“抚南营内逃去都司张斗南 。献贼大怒 。除将军都督外,凡南路全营大小官悉诛之 。肴死者二人 。责抚南百棍,都督各百五十棍,四路追拿,遇兵民即杀 。”
“献忠调远近乡绅赴成都,尽杀之 。调各学生员听考,到即禁之大慈寺,齐集之日,自寺门两旁各站甲士三层至南城 。献忠坐街头验发,如发某一庠过前,一人执高竿悬白纸旗一副,上书:某府州县生员 。教官在前,士子各领仆从行李在后,鱼贯而行至城门口,打落行李,剥去衣服,出一人甲士即拿一人 。牵至南门桥上,斫入水中,师生主仆悉付清流,河水尽赤,尸积流阻”
“献贼移师出城,驻营于郊 。令各营纵火烧毁房屋 。一时各郡县城野庐舍俱烬,未尽残木必攒焚成灰而后止 。平成都城,推堕其墙垛 。”
“秋八月,献贼弃成都北去,行次顺庆界 。大阅,尽杀川兵,不留一卒 。川兵尽 。”而这之后的记载由于欧阳直趁刘进忠叛乱之机逃亡川南,因此后续的记载则不大可信 。
当时的外国传教士所写的《圣教入川记》也对这次屠杀多有记录 。
张献忠的部下孙可望后来在张献忠死后改正了滥杀无辜的政策:
“自今非接斗,不得杀人 。”
张献忠部将艾能奇向大西国宰相汪兆龄说:
“昔老万岁在成都,汝为宰相,不能辅之治国,惟劝之杀人,以至人心危惧,不肯归从,天下俱名我辈为贼 。今日皇皇无之,汝尚欲我辈复作贼耶”
明人俞忠良《流贼张献忠祸蜀记》记载了百姓曾经反抗:
“成都百里外,耰锄白梃,皆与贼为难,群起而杀贼所置郡县官吏 。”
近年来考古所发现的“张献忠沉银”,除了金银外,还有大量的不同类型的首饰,这些首饰的来源谁都能判断出是怎么一回事 。
据《蜀龟鉴》记载,凡有军营衙门处,手掌堆积如山 。有一名战士,一天之内杀了几百人,晋升为都督 。
《蜀警录》的作者欧阳直曾见过一道手谕,张献忠提拔一名军官为总兵,手谕空白处用红笔小字备注:手掌一千七百有零 。
有些人认为《明史》记载“杀男女六万万有奇”,数字荒唐,以此认真,张献忠屠川是被清朝抹黑 。
这个数字确实很荒唐,黑暗而腐败的明朝,对老百姓残酷剥削和压榨,哪来的六亿人口?清朝给明朝脸上贴金也不是这么个贴法 。
偏偏,好几部书都是这么记载的 。
《后鉴录》还列举了四路屠杀的数量,合计是六万万多,《续编绥寇纪略 》、《小腆纪年》、《蜀记》、《寄园寄所寄》、《锦里新编》等书,也记载“杀男女六万万有奇 ” 。
当然,这个数字肯定是荒谬的 。
但是,正史记载的是事件,野史记载的是民心 。正是通过这样的描绘,我们知道当时川蜀人民对这种屠杀的愤恨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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