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披露商品房预售管理草案 提及一房一价备案制度

观点网讯:5月9日,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意见 。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按照合法诚信、科学合理、公开公示的原则制定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作为办理预售许可的必备要件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做好预售方案中相关信息的核实和协助核实工作 。其他地区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商品房预售方案的制定工作 。
【大连披露商品房预售管理草案 提及一房一价备案制度】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大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制定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明确商品房项目基本情况、商品房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预售商品房价格及变动情况、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
另悉,《通知》还提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到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中标备案、物业服务用房核查 。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商品房预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备案制度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土地成本、建设成本、税费、利润等情况合理确定商品房住房销售价格,主管部门对企业预售方案中的商品住房销售均价进行分析研判,针对首次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成本税费核算分析,结合市场情况合理确定下浮比例,如调整预售价格,需重新备案调整房源的一房一价表 。
(责任编辑:刘海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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