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终结和执行终结有什么不同?

法院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 。
一般来说,是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案件短期执行不能而造成的 。对于这类的案件,一般要申请恢复执行,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才能恢复 。
【执行程序终结和执行终结有什么不同?】上面所说的被执行人写出保证,并不是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你和法院都没有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使案件在法定6个月执行期内无法完全执行完毕造成的 。
执行程序的终止和执行终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里的执行程序终结实际上是法律上的执行中止,出现这个名词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法院为了避免未结案数字久高不下,而想出的一个办法 。
执行程序的终结不等于案件的实质性终结,执行程序终结可以在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情况下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终结的案件是指被执行人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或者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案件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如:疾病、健康、理财等),还请咨询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辽宁龙网」www.liaoning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