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外地怎么离婚 关于夫妻离婚的法律规定


首先要明白的是 , 老公因为各种原因在外地暂不能回来 , 正常情况下 , 一方是不能办理好离婚手续的 , 离婚手续一般为双方共同在场方能办理 。 那如果想尽快离怎么办呢?一种是协议离婚 ,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 , 就等对方回来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即可 。 一种是起诉离婚 , 这是针对老公不想离却赖在外地的情况 , 通过法律途径来约束解决 。 这就来看看更为详细的规定 。

协议离婚: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 , 那么双方必须一同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 ,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同时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起诉离婚:
【老公在外地怎么离婚 关于夫妻离婚的法律规定】 如果一方想离婚 , 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 应准予离婚 。
当事人要注意一点 , 果其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 , 一般要根据被告确定法院的管辖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 规定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同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规定 ,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 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 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 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 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 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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