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野味”有什么害处?

中国地大物博 , 动物资源十分丰富 。“菇毛饮血”的时代 , 人本就是靠猎取野生动物为食的 , 当时吃的自然都是野味 , 而记载“野味”的史书文献众多 。
早在春秋时代 , 《楚辞·天问》就记载楚人食用蜗牛 。尽管今天随着法国大餐的流行蜗牛已经显得不是一种另类的食材 , 但在两汉时期 , 这种食俗仍旧被目为异常 , 所谓“楚越多异食 , 蛮荒之民 , 有以山虫为食者 , 尤喜食蜗” 。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 , 韩愈因谏迎佛骨被贬潮州 , 结果他很快病了 , 被当地饮食的风俗吓病了 。当地吃野味超凡他的想象 , 后来他在《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就例举了鲎、蚝、蛤等几十种令他“莫不可叹惊”的食材 。
而宋代的才子周去非《岭外代答》说:“深广及溪峒人 , 不问鸟兽蛇虫 , 无不食之” 。晚唐五代人刘恂所撰的《岭表录异》同样记录了当时岭南地区的一大堆野味食材:鸟类有越王鸟、猫头鹰、鹧鸪;虫类有蛇、蜈蚣、蚂蚁……
至于“逐水草而居”的北方游牧民族 , 餐桌上更是从不缺乏野味 。他们发现黄羊(蒙古羚)肉味可口 , 远胜畜牧之羊之后 , 开始大规模猎食 。元明清三朝代定都于北京 , 从北疆索贡黄羊形成了惯例 。几百年来 , 珍美的黄羊肉始终在皇家御膳中占有一席之尊 , 就是驻京的大臣和士兵们也经常能够分一杯羹 。明人余继登在《典故纪闻》记载 , 每年“冬至后 , 殿前将军甲士赐黄羊、野难、野猪、鹿脯” 。那位大吃货袁枚到达北京后 , 就为吃到“味绝伦”的黄羊肉而大为满意 , 感觉是沾了皇帝的光 。
更奇葩的是 , 野味不但可以当主菜 , 还可以做调味品 。宋代的洪皓在《松漠纪闻》里就说 , 北方缺乏生姜 , 每两价格高达一千二百 。因此非常珍视 , 只有贵宾作客时才切数丝放在碟中 , 以为珍品 。作为替代做法 , 契丹人只能拿出兔子的肝生切 , 用鹿舌酱拌着吃 。这两种野味的口味固重 , 滋味如何倒也不难想见……
而到了最近的明清两个朝代 , “野味”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 。其中有一道著名的菜——“水陆八珍” , 其中说法中就有鹿筋、熊掌、鹿尾、象鼻、驼峰、豹胎、狮乳、猕猴头等野味的身影 。民国年间北洋军阀的末代元首 , “东北王”张作霖对“野味”的嗜好也很特别——他喜欢吃老虎肉 。据说 , 当时的东北名厨赵连壁精烹的“虎肉烧鲜笋”、“虎肉丸子烧雪里蕻”、“姜丝虎肉炒鲜笋”、“虎肉炖萝卜块”等 , 都为张作霖所热衷 。即使到了今天 , 不少酒楼、饭店 , 依旧兼营烹炖昂贵的野味菜谱 。吃蛇肉、吃果子狸、吃猫肉、吃鳄鱼肉、吃穿山甲肉、吃猫头鹰肉……
之所以会如此 , 或许有“药补不如食补”的影响 , 人们希望通过食补达到强健身体的目的;又或者是猎奇尝鲜之本性 , 在封建王朝宫廷举办的节庆活动中 , 罕见的“野味”则被当作一种“恩宠”的标志……
然而 , 他们却忽略了“野味”的负面效应 。
药圣李时珍早在四百多年前就发现了这样的警告:不要乱吃野味 。理由是吃野生动物肉类容易染上疾病 。为此 , 他详细记载于《本草纲目》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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