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车险新规正式施行,保费该怎么交?

本期聚焦:机动车保险
房、车是当下大多数中国人最重要的资产 , 尤其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 , 私家车成为众多家庭的选择 。行车上路 , 遇上交通事故 , 该怎么办?大多数有车一族都绕不开这道坎 。无论是已买车的“老司机” , 还是准备买车的“萌新” , 如不了解发生事故后的整个理赔流程 , 往往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
今天 , 我们就和大家来聊聊与私家车主们联系最紧密的“机动车保险(车险)”那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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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 车险改革正式实施
日前 , 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并将于2020年9月19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车险新规将带来哪些利好消息?车主们关心的保费又有哪些调整?
首先来了解一下我国车险的种类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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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
1、新交强险责任限额
此次《指导意见》正式实施后 , 交强险责任限额最高达到20万元 。一张图带你了解车险新规后赔偿额度变化↓↓↓
需注意:
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 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 仍按照原责任限额执行 。
2、新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 , 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 , 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 , 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 , 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 , 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对于轻微交通事故 , 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 , 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
大家可以点击下方银保监会的官网链接看看自己所在省份的费率是升是降还是保持不变 。点这里!了解吧!>
◆ 上海地区:
?? 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E:
PART 2
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商业车险)
车主可以自愿选择购买商业车险与否 。
针对此次机动车损失保险改革最大的亮点就在于其保险责任的拓展 。根据《指导意见》 , 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 , 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 ,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 同时这一定程度上也可减少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双方针对免责条款的争议 。
下面让我们结合相关案例来了解
三大主险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点
主险之——
机动车损失保险(车损险)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 ,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 , 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 , 保险公司依合同约定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
在车损险的赔偿处理中 , 被保险人有时为尽快拿到赔偿金会直接向保险人索赔 , 而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后就依法获得了代位追偿权 , 即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但在实践中 , 偶有发生被保险人已向侵权人主张损失 , 再隐瞒事实重复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形 , 对此保险人进行赔偿时 , 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获赔金额 , 若保险人已全额赔付 , 其可就被保险人重复获赔的部分向其主张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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