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不签字行不!?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谈拆迁135521

“政府拆迁 , 不签字行不!?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谈拆迁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沈律师
近年来 , 各种暴力拆迁(现又称“房屋征收”)手段和反暴力手段不断升级 , 拆迁几乎已走到了“战争”的边缘: 上海市闵行区被拆迁户潘蓉用“燃烧瓶”抵抗强拆; 湖北武汉东西湖区居民杨友德自制“土炮”轰退百人拆迁队;云南昆明被拆迁户邹铭灿用燃烧瓶、砖块、点燃的煤气罐等布下重重防线抵抗拆迁队 。媒体在报道这些事件时使用的词语均是“拆迁大战”、“一个人的战争” , 如此等等 , 这些描述性词语虽然不乏夸张性修辞的成分 , 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符合实际的事实 。
而面对拆迁这场复杂而艰辛的“战争” , 不少来找北京征收拆迁律师沈照华律师咨询的当事人 , 都常常存在着这样一种单纯的侥幸心理:认为反正我就是不签字(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 你(政府)还能拿我怎么办?我不签字 , 你拆不了我的房 , 只会主动给我增加补偿 , 我就赢了 。
北京征收拆迁律师沈照华律师(联系电话135-5218-6961)代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案件近十年 , 结合实践经验和我国国情 , 北京征收拆迁律师沈照华律师在此 , 可以非常认真负责的告诉抱有这种想法的人 , 你太天真 。
其一 , 就政府拆迁的动机和决心而言 , 他们绝对不可能动摇、退缩 , 一定会采取各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 。
全国各地虽然经过了十数年的大规模拆迁 , 但眼下拆迁没有丝毫消停 , 仍在如火如荼的进行 , 愈演愈烈 。政府把从老百姓那里低价收回甚至是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招拍挂等各种形式转手给房地产商而获得巨额利润 。据统计 , 2010年和2011年 , 各地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高达76. 6%和63. 5% , 地方财政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土地财政 。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的土地曾创造过以250 元/亩征收 , 82万元/亩出让 , 升值达3280倍的“辉煌纪录” 。在这种令人难以想象的巨额暴利的刺激、驱动下 , 各地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近乎走火入魔的“拆迁经济”;在这样无节制、无休止的中国式“圈地运动”中 , 政府是不会退让的 , 拆迁血案是不会停止和消失的 。
其二 ,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 , 政府实施拆迁除了以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为依据 , 也可以在达不成补偿协议时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为依据 。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 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行政协议 , 如果您拒签 , 其内容当然是对您没有法律约束的 。
但除了补偿协议以外 , 政府还有其他法律途径:
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 则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第28条的规定 , 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 , 则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的规定 , 作出限期交出土地决定 , 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房屋进行强拆 。
其三 , 从过去已经发生过的拆迁案例的实际情况来看 , 断水、断电、断路、断电、趁着夜黑风高夜强拆房屋的情形数见不鲜 , 且离我们并不遥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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