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留意这份消费提示

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留意这份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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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监局官微日前发布消息称:我国每年至少有5000万儿童使用化妆品 , 估算儿童化妆品市场份额已近50亿元 。 与此同时 , 儿童化妆品市场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 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儿童化妆品、伪造生产厂名厂址、非法添加激素和抗感染类药物、宣称“食品级”化妆品、售卖的“彩妆玩具”易被当成儿童化妆品等 , 不利于儿童安全健康 。
实际上 ,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明确规定: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有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则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 。 为此 , 家长们不要为3岁以下婴幼儿购买“彩妆” 。 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 , 则属于违法行为 。 需要注意的是 , 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标志 , 仅说明该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 , 与成人化妆品、玩具等产品进行区别 , 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 (全媒体采访人员涂端玉)
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留意这份消费提示】(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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