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婚外情引发的悲剧:21岁\"小三\"遭网暴后坠楼身亡( 四 )


由于原配在非法拘禁过程中 , 随意殴打、侮辱受害人 , 实施暴力行为 。 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 ,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 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
此外 , 何凯青认为 , 网暴与女儿的死亡有关系 。 “拍摄和传播视频的人 , 是不是都应该为此负责?”据报道 , 负责该案的民警曾向媒体表示 , 胡某原配连某殴打小文 , 视频被发上网后导致小文遭到网暴 , 收到侮辱短信 , 均是导致小文死亡的因素 。
网暴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悲剧?拍摄和传播视频者是否也应承担责任?付建律师认为 , 网暴受害人的人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加害人员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向受害人发生侮辱人身等信息 , 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格权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对受害者发送色情、侮辱信息的甚至涉嫌侮辱、诽谤罪 。
根据刑法规定 ,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拍摄和传播视频者属于未经他人许可随意拍摄 , 侵犯了被害人的隐私权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这几天 , 何凯青回了趟原来的家 , 整理了女儿的遗物 。 她期待着尽快开庭 , “还女儿一个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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