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法院判决书出现安徽省南京市 回应称系失误已补正

近日, 网传一张落款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图片显示, 判决书中将江苏省南京市写为“安徽省南京市” 。 11月22日, 建邺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南都采访人员称, 该份网传判决书图片属实, 是该院工作失误, 已出具补正裁定 。

南京一法院判决书出现安徽省南京市 回应称系失误已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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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传图片显示, 该份判决书中最后一段写明:“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安徽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下方落款处盖有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印章 。
11月22日, 南都采访人员就此事致电建邺区人民法院, 工作人员回应称, 网传图片属实, “是我们这边的一个工作失误, 已经出具了补正裁定 。 ”
【南京一法院判决书出现安徽省南京市 回应称系失误已补正】据了解, 民事补正裁定是指民事判决书送达之后, 发现判决书中存在笔误, 对笔误进行补正的裁定 。 民事诉讼法显示, 裁定适用的范围中包括“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 。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 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口头裁定的, 记入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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