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误付假币给客户被罚 被罚款3万

【银行误付假币给客户被罚 被罚款3万】

银行误付假币给客户被罚 被罚款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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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601988.SH)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因使用假币被警告和罚款3万元 。
12月1日 ,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 ,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官方网站已发布了这则处罚信息 。 处罚文号为“辽银罚字〔2021〕1号” , 处罚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为中国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 。
根据处罚信息公示表内容 , 此次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型为“对外误付假人民币给客户” , 处罚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处以警告 , 并处罚款3万元 。
中国银行辽源分行被罚
据了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 央行及其授权的银行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人民币真伪的服务 。 经鉴定为假币的 , 予以没收 。 央行授权的银行机构应当将没收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 防止以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 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由央行统一销毁 。
《条例》还规定 , 如果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央行授权的银行业务机构违反上述规定 , 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 , 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 , 这其实不是银行首次因操作失误收取和支付假币行为了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官方网站显示 , 今年6月18日 , 一份文号为“(合银)罚字〔2021〕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华源营业所(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委托中国邮政合肥市分公司代理营业机构)未能准确鉴别货币真伪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处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华源营业所被罚
另外 , 今年6月24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因“未按规定收缴假币;发生假币误收行为”等 , 而被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给予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罚款人民币11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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