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关系,开灯后酿成血案

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关系,开灯后酿成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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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关系,开灯后酿成血案

【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关系,开灯后酿成血案】女子和丈夫住在一个老旧的小区 , 治安环境不是很好 。 一次小偷的光顾 , 差点酿成惨案.....
阿芳(女)和丈夫小李 , 大学毕业后就喜结连理 。 由于二人在杭州读大学 , 所以准备之后定居杭州 。
毕业后的二人顺利找到了工作 , 为了省钱 , 二人在一个老旧的小区租住 。 据邻居反映 , 小区的治安环境得不到保证 。
工作两年后 , 夫妻二人准备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 这样才算真正的定居杭州 。 令小李没想到的是 , 还没等到买房子的那一天 , 就出现了意外 。
2020年5月18日晚 , 阿芳下班回家后 , 独自吃过晚饭 , 洗完澡就准备睡觉了 。 因为小李的工作性质 , 经常要加班 , 也不知道小李几点回家 。 阿芳等了一会后 , 就关灯睡觉 。

黄某 , 是附近的一个惯犯 , 经常出入老旧小区实施偷盗行为 。 黄某看到小芳的住所没亮灯 , 以为屋内没人 , 便拿出工具撬开大门 , 准备入室行窃 。 翻找东西时 , 弄出的动静把阿芳吵醒了 , 阿芳没有在意 , 她以为是小李回来了 , 叫“小李”小点声音 , 别影响她睡觉 。
黄某听到声音后 , 起初有点慌乱 , 但是思考一番后 , 他认为阿芳把他当成了别人 , 就开始萌生犯罪的想法 。 走到阿芳卧室后 , 黄某开门进去 , 一个不知情 , 一个将错就错 , 二人发生了关系 。
事后 , 黄某并没有就此离去 , 而是准备躺着休息一会儿 。 阿芳突然开灯 , 打破了黄某的幻想 。 两人四目相对 , 阿芳这才知道 , 刚才的人不是自己的丈夫 。 阿芳又气又恼 , 对黄某大骂 , 想要报警 。 黄某被阿芳突然开灯的行为吓到了 , 为了阻止阿芳报警 , 两人打斗起来 , 黄某拿起床头的台灯 , 处处击打阿芳的要害 。 阿芳慌忙地跑至卫生间 , 把门反锁 。

为了自保 , 阿芳找到放在卫生间的工具箱 , 拿出一个锥子 , 在黄某破坏卫生间门 , 进入的时候 , 用锥子扎中了黄某的腹部 。 黄某倒地哀嚎不已 , 阿芳趁机逃跑 。
慌忙跑至小区外后 , 阿芳寻求一个路人的帮助 , 选择了报警 。 之后 , 黄某被送往医院治疗 , 没有生命危险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有加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入室抢劫的 , 是本罪的加重情节 , 量刑方面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司法解释 , 法条里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通常指的是 , 违背妇女意愿 , 使其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 。
本案中 , 黄某利用了阿芳不知反抗的情形 , 因为阿芳误认为黄某是她的丈夫 , 所以并没有反抗 。 在这种前提下 , 黄某仍属于违背妇女意志 , 构成强奸罪 。 此罪的量刑标准 , 为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
还有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 阿芳的伤人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吗?
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 需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

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4、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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