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人以后的处理程序


1交通事故伤人以后的处理程序
发生伤害人身安全的交通事故是时一般有以下几个程序来维权:1、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 。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 。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2、赔偿调解::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诉讼途径解决:(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可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 。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5)受害人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交通事故伤人以后的处理程序】(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三)人员伤亡情况;(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 。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
2交通事故伤三人怎么处理
1.如何处理三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有三人受伤,车主主动照顾伤者 。不要被责备 。但是不要移动或触摸受伤的人,他们不能摔倒在地上 。现场拍照 。同一张照片包括受伤人员的位置、车辆的位置和车道标志 。如果无条件拍摄全景,可以分为两个镜头 。伤者的位置车道标志,车辆的位置车道标志 。如果伤者不能移动,记得保持车辆原状,拨打110,在民警到达前不要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伤者治疗后,事故当事人可向交警大队申请赔偿和调解程序,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和交警大队将根据事故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赔偿标准和规定进行赔偿调解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涉及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保险公司可以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提起诉讼(厦门法院只允许保险公司作为岛外第三人和被告) 。第二,处理伤人的交通事故要注意五个问题 。(1)最好不要解决争议 。事故发生后,闹事者的心态是尽快结案,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 。但是,很难准确估计伤人的治疗费用,如果有后遗症更难估计 。并且要记住,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法机构是无法帮你追回赔偿的,保险公司也是无法进行理赔的 。有些居心叵测的人会设置这样的陷阱:先同意解决纠纷,双方交钱后,一方认为可以先离开,另一方会以对方已经逃跑为由报警,或者威胁勒索一笔钱 。(2)不能使用快速处理程序 。快速处理程序不适用于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 。③如果伤者要求转学,必须有转学证明 。伤者一旦住院,如果需要转院,必须要求其取得转院证明 。如果您在没有医院转院证明的情况下转院,保险公司将拒绝支付二级医院的治疗费用 。④录口供时要冷静,实事求是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为双方记录口供 。回答问题时,要冷静,实事求是 。交警可能会问:“你的速度是多少?你第一次见到客户有多远?你采取了什么措施(如果有刹车?你的车的哪一部分与另一辆车接触?对方落地后掉在你车里的什么地方?此后你采取了哪些救助措施?”等一下 。⑤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必须取得医院发票或收据,否则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⑥有赔偿标准 。可能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等 。,但这些费用都有相应的标准,最后保险公司会在标准内赔付 。交通事故合法后,如果受害者受伤,车主不应肇事逃逸,而应先下车保护受伤的民事主体 。此外,有必要联系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官处理相关事宜 。事故责任主体确定后,受害人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如:疾病、健康、理财等),还请咨询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辽宁龙网」www.liaoning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