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最后期限哪一天】 取暖费最后期限是不得超过供热周期开始时,如当地供热开始时间为11月1日,则最晚需要在11月1日之前进行缴纳 。逾期未缴纳供热公司有权关闭暖气 。
取暖费最后期限哪一天
文章插图
用户逾期未交纳取暖费的,供热企业应当书面催告,经书面催告在七日内仍不交纳的,供热企业可以中止为其供热 。
收费方式,在行政规定中规定或供暖合同中约定,可以一次按取暖周期收齐,也可以分段收取,应考虑到用户的承受能力 。
供热单位应保证供热质量,用户应按规定交纳费用,对于达不到供热规定的基本温度(黑龙江为室内温度18℃)的应按比例少收费或返还一定比例的费用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如:疾病、健康、理财等),还请咨询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辽宁龙网」www.liaoning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饰品微店店铺名字 免费微店起名大全
- 最好听的微店店铺名字 免费微店店名合集
- 微店特产店铺名字大全 免费的微店名字合集
- 风水堂:八字免费终身详批一生八字排盘的方法介绍
- 交通事故交警队误工费一定可以获得吗
- 公司取名查询大全集 2022年公司免费取名
- 无人居住的房子暖气费如何交
- 免费公司起名 带【韵】字的公司名字大全
- 交通事故荆州出租车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 组图 免费五行查询哪些桃花会是烂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