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为了践行“优生学”,与近亲结婚,生的孩子不是残疾就是弱智,是真的吗?

如果你对科学比较感兴趣,你就会知道优生学并不是达尔文提出的,而是达尔文的表弟弗兰西斯.高尔顿受达尔文自然选择论的启发,得出的结论 。
我们知道,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论是基于三个前提:
生物会将自己的性状遗传给孩子 。并不是所有的生物后代都能够幸运的存活 。只有能够适应环境的后代才能够存活,而不适应环境的个体将会被淘汰 。因此,达尔文得出了生物的进化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受该理论影响,高尔顿认为人类想要进化,需要有目的的改善人的胜利特征以及精神层次,因此他认为可以借由选择父母的方式,来提升人类的优化 。
实际上,虽然是达尔文提出的进化论,但没有证据表明达尔文是“优生学”派,事实上,达尔文在1859提出的进化论,而他早在1839就和自己的妻子爱玛·韦奇伍德结婚了,因此达尔文并不是为了实践优生学和妻子结婚 。
【达尔文为了践行“优生学”,与近亲结婚,生的孩子不是残疾就是弱智,是真的吗?】达尔文一共生育了10个孩子,死亡了三个,大女儿10岁时死于肺结核,二女儿玛丽只活了3兴起,小儿子查尔斯2岁时死于猩红热 。其余几个孩子长大后都很健康,并没有弱智和残疾 。
优生学
其实优生学并不是近亲结婚,即使是达尔文的表弟弗兰西斯.高尔顿所提倡的也不是近亲结婚,而是:促进优秀的个体结婚,生下更优质的后代;通过控制或者阻止较为劣势的人生育后代,以便让国家人口素质上升 。
之所以高尔顿会提出这个观点,是因为当时达尔文虽然提出了进化论,但人们不知道遗传是怎么发生的 。其实当时已经有人知道答案了,被称为遗传学之父的孟德尔和高尔顿同龄,他通过豌豆实验已经证明了:性状是由基因控制的,同一个性状是由两个不同的基因控制的,而基因又分为表现型和基因型 。
也知道了父母在遗传给后代时,会随机将自己的基因遗传给下一代,然而当时孟德尔的理论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
所以,当时的人类并不知道孩子遗传的是父母的基因,以为孩子遗传的是父母双方的平均值,他们认为只要父母优秀,大概率能生出同样优秀的后代;而父母不优秀的生出的孩子也不优秀,应该对这样的人实行绝育,或者强制流产 。美国1927年就闹出了一起巴克诉贝尔案,正是因为他们对弱智实行强制绝育(实际上巴克并不是弱智,而是被人污蔑为弱智后就可以被强制绝育) 。
美国人诺伊斯在纽约北部创建了奥奈达公社,奥奈达公社推行混婚制,成员想要生育需要经过优生委员会许可,诺伊斯相信只要合适的安排配偶,就可以使后代更加健康聪明 。后来他们失败了 。
他们失败的原因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有些性状是不会遗传的,比如:后天学习得来的技能就不会遗传给下一代,总不能说父亲会开飞机,生出的儿子就一定会开飞机;父母当法官,生出的孩子就一定会当法官,这其实忽略了父母对孩子的后天影响 。
其实,优生学的提出是符合人类生育出较为优秀的后代的初衷,只不过他们不知道选择的不应该是父母,而应该是基因 。目前我们结婚时会做婚检,婚检的目的就是提前查出两人有没有携带遗传疾病,是否有遗传给下一代的风险,如果有风险,那么医生会建议两人在怀孕时要慎重,而不是强制流产 。
优生学曾经在历史中犯过不少错,尤其是种族主义,有些种族主义者认为自己的民族更优秀,另一种民族比较劣等,从而产生歧视,甚至屠杀 。
皇室近亲结婚
真正的优生学并不提倡近亲结婚,但在各国皇室,他们为了保证自身血缘的纯正性,一般会近亲结婚,尤其是欧洲的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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