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因故需要歇业中的歇业是什么意思?和停业有什么区别?

【纳税人因故需要歇业中的歇业是什么意思?和停业有什么区别?】停业与歇业在税务上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定义及办理税务手续不同,分别是:定义不同停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暂停经营运作,可能还会重新经营;歇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运作,不再经营 。税务手续不同停业: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以下规定第二十三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歇业:歇业前应先办理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销手续;办理注销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需要了解和注意的是,歇业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登记时,需填报《注销税务登记表》和提供以下资料: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领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前,应进行增值税、所得税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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