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五年了男的不肯离怎么办 分居五年能判离婚吗


在我国《婚姻法》下 , 最常见的是双方同意 , 到民政局联合申请离婚 , 如果分居五年是可以协议进行离婚的 。 那男方不肯协议离婚怎么办呢?就说到另一种离婚方式 , 就是通过法律的方式强制判决离婚 , 而离婚的理由常常是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为由 。 法院对分居有明确规定 , 夫妻因感情完全破裂 , 且分居两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自动离婚 。 一般情况下 , 申请者只要能证明双方已分居至少两年 , 完全不可能再复合 , 法官就会批准离婚 。
【分居五年了男的不肯离怎么办 分居五年能判离婚吗】值得注意的是 , 针对夫妻分居五年能不能判离婚的问题 , 如果只是满足了其中时间的要求 , 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的 。 另一个需要满足的核心要求就是法律上认为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 只要满足这点 , 又能证明分居的事实 , 法院才能够强制判决你们离婚的 。 否则分居时间再长 , 且男方不同意协调离婚 , 法院也不会强制判决离婚 。

案情回放
1999年10月 , 原告刘梅与被告张永城在广东打工时相识 , 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 2002年12月26日 , 原、被告双方生育一女儿 , 取名张小娟 。 2003年7月2日双方到田阳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 。 婚后被告将户口由兴业县迁入田阳县 。 2009年起 , 被告一直在广东打工 , 由此夫妻双方分居两地 。 在夫妻分居期间 , 妻子及孩子因很少得到被告的照顾 , 双方便产生了矛盾 , 但被告逢年过节还是回来探望原告及小孩 。 2014年春节 , 被告回来探亲 , 原告再要求被告在家不要去打工 , 但被告认为不打工哪有钱养家糊口 , 不同意原告的要求 , 于是夫妻双方又闹起矛盾 。 之后 , 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 , 夫妻分居两地5年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 小孩由原告抚养 , 小孩抚养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 (文中人物为化名)
分歧
本案原、被告夫妻分居5年后闹分手 , 能否判给离婚 , 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
第一种观点认为 , 原、被告夫妻分居两年以上 , 符合离婚条件 , 应判决准许离婚 。
第二种观点认为 , 原告与被告虽然分居5年 , 但分居不是因为感情不和 , 因此应判不给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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