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第三十二卦 恒 雷风恒 震上巽下( 二 )


《东坡易》第三十二卦 恒 雷风恒 震上巽下
九三:不恒其德 , 或承之羞 , 贞吝 。
《象》曰:“不恒其德” , 无所容也 。
《传》曰:“人而无恒 , 不可作巫医 。”子曰:“不占而已矣 。”夫无常之人 , 与之为巫医且不可 , 而况可与有为乎?人惟有常 , 故其善恶可以外占而知 , 无常之人 , 方其善也 , 若可与有为;及其变也 , 冰解潦竭 , 而吾受其羞 。故与是人遇者 , 去之吉 , 贞之吝 。善恶各有徒 , 惟无常者无徒 。故曰:“不恒其德 , 无所容也 。”
九四:田无禽 。
《象》曰:久非其位 , 安得禽也?
九四居非其位① , 而重下初六 。初六 , 其所欲得也 , 故曰“无禽”;上亢而下沉 , 欲以获初 , 难矣 。
《东坡易》第三十二卦 恒 雷风恒 震上巽下
“校注”
①居非其位:《苏氏易传》作“怀非其位” , 误 。
六五:恒其德 , 贞妇人吉 , 夫子凶 。
《象》曰:“妇人贞吉” , 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 , 从妇凶也 。
“恒”以阴从阳为正 , 六五下即二 , 则妇人之正也 。九二上从五 , 则夫子之病也 。
上六:振恒 , 凶 。
《象》曰:“振恒”在上 , 大无功也 。
【《东坡易》第三十二卦 恒 雷风恒 震上巽下】“恒”之终 , 阴宜下阳者也 。不安其分而奋于上 , 欲求有功 , 而非其时矣 。故“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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