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一件至今未破的悬案是差一点就可以破获的?为什么?( 二 )


此时的警方肯定是从大锏银巷往北排查,重点应该就在小粉桥到天津路段那条直线上,而凶手还是想由北往南向下抛,且这一次更能证明由北往南这一路线了,因为最重的、也是最明显的7.5公斤人体骨架别说看见警方了,就算没看见他也一定会先出手掉,这袋实在太危险了,所以这次的抛尸路线应该是:
从南大西北部或者东北部往天津路校门口行走,在抵达后发现前方不远处有警方正在排查,于是为了躲避警方追查,只能先将最明显、最重的7.5公斤骨架包丢在公交站旁,随后带着剩余总共不超过3公斤的尸块由南大天津路校门进入往西走到现消防大厦后抛下重量不明的尸块,再继续往西走到体育场抛下第三袋尸块,最后从南大汉口路校门出来走到南大医院汉口路小门抛下最后一袋 。
凶手大概是在天津路占道停车场到鼓楼公园停车场这段130米的路上发现前面有警方的,就差那么一点,让他从南大天津门溜了…
正是因为过早被警方发现,凶手只能提前抛掉剩下的尸块,也就是水佐岗的头颅和衣物以及部分肉块 。
为什么凶手在看到前面有警方排查的时候不直接将所有尸块都丢在天津门马路边公交站还要冒险带着3包进入南大校区抛?我猜一个原因是正如耿连海教授在《杀人碎尸案件地理画像侦查法》一文中所描述的凶手习惯“多点抛尸”的共同特征;第二就是为了误导警方的侦破方向,想让警方以南大校园为侦查重点从而为他出手剩余尸块争取时间 。2008年凤凰卫视采访当年侦办此案的一位刑警时也说了当时他们确实是以南大校园为圆心开始排查的…哪怕只是多半天时间也为凶手争取了半天时间,已经足够他去抛第三次 。
而且第二次抛尸完以后应该马上就进行第三次抛尸了,袋子不够,也来不及买,所以在水佐岗的头颅是用床单包裹的,并且这次也是计划好了抛在那里 。
至于案发的第一现场,即便第一次抛尸顺序有误,你说凶手就是喜欢先抛弃轻点的尸块再背着重点的多行走几公里,那第二次也一定是先抛骨架再抛小块 。发现前面有警方排查你还敢背着骨架走?我看各大论坛的作者推理都是由南向北抛,都是认为最重、最容易被发现的尸块最后抛…我很难理解这样的逻辑!这么大件的东西,7.5公斤、15斤啊?就算隔着几十米被看到并对你产生怀疑你觉得跑得了?
另外我们发现①和②甚至③的抛尸地点都非常接近、很密集,这只能说明凶手当时是非常急于抛尸,多带一袋都多了一份危险 。最后剩下一袋只有0.8公斤又是大冬天的,羽绒服里也可以包裹,多行走了一段路发现实在没有隐蔽的地点后才在南大医院汉口路门出手 。
所以因为第二次的顺序一定是由北向南,而第一次结合先抛重物再抛轻物的“正常逻辑”,那凶手两次的抛尸路线一定都是由北向南,因此真正的第一案发现场一定是在南大西北面或者东北面 。头颅是在西北面水佐岗发现的,虽然有“埋”的痕迹,但是我猜他不会那么胆大抛在第一现场附近 。很大可能是在距离水佐岗较远的地方也就是南大东北面玄武湖的西南方向:
这个地方和A、C两个凶手【计划中】的抛尸点正好成“等边三角形”形状,假如不是因为B点的“突发情况”,A、C点也是最符合“远抛近埋”抛尸规律的 。而在这两个区域里也确实有好几处居民小区,而且我看了一下有许多建造年代挺久了 。
为什么不抛在玄武湖呢?因为那是死水,而且96年的时候玄武湖不是开放公园,2010年10月1日才免费对外开放,在那个时候想进玄武湖抛尸难道背着那么多东西不会引起别人怀疑?一旦事发警方马上就可以通过园区人员对凶手做出基本画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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