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安周少华被判死刑,他的的女友陈某有连带责任吗,处理了吗?

老罗说法:多少悲剧皆因冲动造成 , 切记:冲动是魔鬼!
案情回顾:2016年5月16日上午11时许 , 周少华的女友陈某在小区内遛狗时 , 因未牵狗绳 , 宠物狗被开车路过的该小区业主周某轧死 。周少华遂以物业工作人员的身份赶至现场调处 , 因周某急于上班 , 便在纸片上留下了联系方式交给周少华后离开 。次日下午5时许 , 周少华接到周某电话 , 告知其只能赔偿1500元 , 周少华对此赔偿数目表示不满 , 遂产生想让其后悔的念头 。当晚周少华下班后在4楼水井房取出之前藏匿的“野猪矛” , 再次前往被害人家 。在交涉期间 , 见对方不满足其要求 , 周少华拿取藏匿的“野猪矛”将周某刺倒在地 , 后又将其丈夫蔡某刺倒在血泊中 , 出门后拨打110电话后自首 。受害人11岁女儿在此期间发生坠楼 , 经过抢救后不治身亡 。
2017年3月9日 , 芜湖中院对周少华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周少华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周少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8876元 。
一审宣判之后 , 周少华提出上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 , 于2017年8月21日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下达对周少华执行死刑的命令 。2018年2月11日上午 ,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少华依法执行死刑 。
因为一条宠物狗 , 因为冲动 , 搭上了四条人命 , 两个家庭因此支离破碎 , 让人不禁扼腕叹息!
因为工作的原因 , 笔者在实际生活中接触到了非常多的“奇异案例” , 每次笔者见到当事人的时候都不禁痛心:当事人在遇见矛盾时 , 都喜欢选择用最原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 而往往忽视了此时的核心是解决问题 , 而不是激化问题!最终导致的结果也往往是两败俱伤!
就个人生活经验而言 , 笔者在生活中遭遇冲突时 , 首要的会是通过各种和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 无论这种和平的方式是否是正当的 。很多时候 , 当我们自己选择用平和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 对方也就不会采取什么激进的方式了 。人毕竟多数时候还是是理性动物 , 在大是大非面前都能保持理智 , 只要自己不冲动 , 最终对方可能是会和你回到谈判桌前面的 。
最后 , 笔者再从专业的角度说回问题:陈某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答案是:不需要!
【安徽保安周少华被判死刑,他的的女友陈某有连带责任吗,处理了吗?】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侵权案件 , 都讲究因果关系!即需要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存在着原因与结果的关系 , 如果没有因果关系的 , 则无需承担责任 。本案中 , 陈某在狗出现问题时叫周少华来处理是情理之中 , 她不会预见到后期会发生的此等严重的刑事问题 , 她的呼叫与最终导致的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 , 故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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