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役?( 二 )


但是 , 直到宋神宗赵顼朝前 , 乡 户衙前依然是乡村上户的沉重负担 。所以 , 从神宗熙宁四年(1071)开始 ,  在全国范围实行新役法 , 改差法为雇法 , 以前的当役人户交纳免役钱 , 坊郭 户、官户等以前无役者交纳助役钱 。统称新役法为雇役法或募役法 。在雇役 的同时 , 也保留部分差役 , 如开封府界仍旧轮差下户充当壮丁 , 上户充当耆 长 。
又如自熙宁七年( 1074)起 , 恢复了乡役方面的差法 , 并与保甲法相结 合 , 形成了“保役法” 。这时 , 既废除户长和坊正 , 又轮差城乡保丁充当 “甲头” , 使之催纳赋税、青苗钱和役钱 。不久 , 又废除壮丁、耆长 , 其职 责归于都副保正、大保长 , 裁减各地弓手名额 , 用保丁补充原额的人数 。
宋 哲宗元祐元年( 1086) , 除衙前外 , 恢复差法 , 按五等丁产簿定差 。接着 ,  又逐步实行部分雇法 。绍圣年间( 1094 ~ 1097) , 改进免役法 , 同时兼行部 分差役法 , 各地有不纳役钱而轮差壮丁者 , 依旧 , 仍以保正、保长代替耆 长 , 甲头代替户长 , 承帖人代替壮丁 , 后又以保长取代甲头 , 负责催税 。
南 宋时 , 兼行差雇二法 , 免役钱照旧征收 , 而大量地差乡户应役 。保正承行文 书 , 保长催税 , 不免赔累甚至破产 , 因而上户多将此役转嫁给中、下户宋高宗赵构时 , 婺州金华县百姓结伙出田和米 , 帮助役户轮充 , 称为“义 役” , 各地陆续仿效 。宋孝宗赵眘时 , 一度命官户跟民户一样 , 轮差保正 。
【什么是职役?】宋宁宗朝直至南宋末年 , 不少地区实行两浙路的义役 , 以保证差役的实行 ,  但常遭猾胥奸吏的阻挠和破坏 。元代以后 , 职役通称为“差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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