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起名要禁忌二十条法则

起名确实有很多禁忌,下面我列出12条

1、忌用“丑陋”字起名    “丑陋”是“精美”的对立面,我们要起的是“美名”,当然要忌用表达“丑陋”意思的字词 。由于不科学、不文明的陈规陋习和落后意识的影响,用“丑陋”字取名,在我国由来已久,并且流传至今,这是需要认真革除的 。用“丑陋”字取名,例如牛牢、樊篱 。樊篱指鸟笼子,比喻不自由的境地 。

2、忌用“凶坏”字起名
凡是表现“凶恶”而又对人类有害的东西,都应归于“凶”“坏”的范畴 。“凶”与“坏”是人们的冤家对头,我们应当千方百计铲除它,战胜它 。用这类字词命名,是违背人闪的意愿的,是一种悖谬行为,应当终止 。
例如李动夫、洪水、乌云、黄天等 。这类名字,有的是“洪水”、“猛兽”,威胁着人们的生命与安全,是人类的大敌
【为人起名要禁忌二十条法则】
3、忌用“恶劣”字起名
这里的“恶劣”字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品行方面的,二是指造成“恶劣”后果的 。用这两种意思起名,都会给正直、善良的人们造成反叛感,因而是不可取的 。如竖刁、刁协(邪)、唐狡、狂狡、熊疑、赵奢、田横、吴贱安、李混子等

4、忌用“嫌疑”字起名
所谓“嫌疑”字,是指人们特别敏感的一些字,乌龟、王八、秃、驴、醋、酸、臭、绿巾等 。名字中直接用这类字的几乎没有,但是谐音转化成这类字的偶尔仍有出现,这也是应当避免的 。如吴(乌)金贵(龟)、王霸(八)、业、吕(绿)金(巾)荣、项尚(上)图(秃)、班这侣(驴)等

5、忌用“伤残”字起名
身体受了伤或留下了残疾,是痛苦的事情 。用‘伤残’的贵症起名,等于揭人的伤疤,这样做是不道德的 。如果以伤残字起名,呼唤者与主人都会产生不愉快的感觉 。但是,用伤残字取名的现象却古今皆有 。战国著名军事家孙膑原名孙宾,因受刑去掉了膝盖骨(即膑骨,也写作宾骨),后改名为孙膑 。

6、忌用“赚人”字起名
所谓“赚人”,即指赚人的便宜 。名字是用来呼唤 的,有些词语用作名字,甲呼唤,乙应答,在一呼一应中乙就赚了甲的便宜 。这样就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或者造成心理障碍,影响正确的社会交往,取名时应回避这类词语 。
容易千成“赚人”效果的词语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用于尊长的秒谓词,如父、叔、公、公、老、伯、祖、宗、姑、娘、母、奶、婆等 。用这些词不达意命名的如家父、文叔、诚伯、史翁、记公、阿老、郑光祖、列宗、李发姑、张玉娘、云四婆等 。这些名字,如果呼应,就有“赚人”之嫌 。另一类是用于表示官衔、职称及尊称的词语,如相(丞相)、尹、令、公、侯、总理、部长 、科长、师长、连长、政委、教授、高工、专家、明星、经理、先生等 。

7、忌用“贬义”词起名
前面说过,名字应当音、义、形兼美 。用“贬义”词取名,不符合“义美”的要求,因而应当忌用 。但是,从古到今,用“贬义”词起名的现象层出不穷,这是应当引起注意的 。
让我们先看一下用“贬义”词起名的典型例子:希卑、慎溃、冀缺、孟陋 百家奴、唐士耻、郑扒才、张落魄、阁大肥、严怪愚等,这些名字的“贬义”鲜明,一望而知,不必解释 。还有一类是需要略加评点的,如史(失)策、胡笃(糊涂)、

8、忌用“狂妄”字起名
起名用字不能太狂妄,太放肆 。因为狂妄、放肆是缺乏修养的表现,它不仅是一种自我暴露,而且也是对他人的不敬,容易引起反感 。古代用“狂妄”字取名的如强梁、霸王、天皇、张元勋、李存霸、史万岁、孙万寿、阮万龄等;现代用“狂妄”字起名的有振球、冠球、冠雄、驭寰、震球、震寰、震宇、人杰、冠英、天宝 所以,名字不要以狂妄、放肆为“美”,那实际上是一种“丑”,这就是取名忌用“狂妄”字的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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