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必读《三命通会》五行-全要论( 三 )


四柱●必读《三命通会》五行-全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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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必读《三命通会》五行-全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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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辛酉二木,金居木上,因金以成器,忌再见金,致毁其器 。若见甲申、乙酉水则入格 。
《玉宵宝鉴》云:“庚申,自绝木,为魂游神变,遇此日生者,类非凡器,常格主赋性颖异,家族不羁,入贵格则是英杰之才,立不世之功;辛酉,失位之木,木困金乡,乘之者涉世多艰,惟对癸卯金则刚柔相济,挺拔出群,决取巍科 。”
壬戌,偏库之水,癸亥,临官之水,名曰大海水 。盖支干、纳音皆水,忌见群水,虽壬辰水库亦不能当 。不忌他土,死绝则吉,生旺则泛滥无所归也 。
《玉宵宝鉴》云:“亥子,水之正位,壬戌气伏而不顺,唯此水、土损益之,乃成大器 。癸亥具纯阳之数,内体至仁,禀之者天资夷旷,志气浩然,发为功案,利泽日时,带煞则凶狡之流 。”
又曰:丙戌之土为福隆厚,火锺于此故也 。己未、庚辰、戊辰、丁丑与此同义 。己未,火也,未中有墓木;庚辰,金也,辰中有墓土;戊辰,木也,辰中有墓水;丁丑,水也,丑中有墓金,皆父母之气,各有所养 。此五者福壮厚以上,有鬼所伤,不为害,气成故也 。
乙巳、戊午,乃盛炎之火 。秋冬作德吉,春夏作刑凶 。
若仲夏暴炎一发,旋即归燥竟焚,和而为咎 。乙巳,临官之火,上有一木生之,其气盛矣;戊午,自旺之火,若生秋冬,为温燠之气,为济物之德 。若生春夏,旺火复得阳位则作凶,生仲夏,为暴戾、刻忍、凶夭之流也 。
乙卯、癸巳、丁酉、乙亥,水火虽死绝,却清明而妙佳 。
火死绝而内明外晦,返照回光,水死绝而湛然清澈,可烛须眉,故却清明而妙佳 。
壬寅之金,事君不逆,庚申之木,为臣不强 。五行属五音,宫土者,君也,商金者,臣也,角木者,民也 。
商太过则臣强,角太过则君弱 。故五音之中,常用四清以杀商角 。庚申者,角木自绝也,壬寅者,商金自绝也,性情得忠顺之道,故事君不逆,为臣不强 。所以自紫微、鸾台、凤阁以上官,切忌金木生旺之命,如是必不为之,为之亦不能久,独台谏则可 。若金木生旺而克破则不然 。
庚申木、乙巳火,土金生而还不生;丙午水、癸卯金,木水死而还不死 。
土生申而不生于庚申,水生申而不生于戊申,火生寅而不生于甲寅,金生巳而不生于乙巳,木生亥而不生辛亥,盖生处而反受制也,得之者夭寿;木死卯而不死于癸卯,土死卯而不死于丁卯,木死午而不死于丙午,金死子而不于庚子,火死酉而不死于辛酉,盖死处得生也,若得之者长寿 。
戊子,支干旺于北方,乃水之位,纳音属火,乃水中之火,非神龙不能有之;丙午,支干旺于南方,乃火之位,纳音属水,乃火中之水,非天河不能有之 。
戊子人得丙午,或丙午人得戊子,无不贵 。盖火中生水,水中藏火,水火既济,精神运动,必灵异于人矣 。
辛丑之土不嫌于木,戊戌之木不怕于金 。何以辩之?丑中金库,木不为鬼;戌中有火,金反受其殃 。若戊戌之木,二土在上,一木在下,埋在二土之内,尚未萌芽,不见其形,是土盛木弱 。余皆仿此 。
庚寅木、丁巳土不嫌金木之鬼 。金至寅宫,虽为鬼而金绝在寅,故不为鬼;木至巳宫,而巳有生金克木,故不为鬼 。若庚寅木逢壬申金,相冲受克 。余皆仿此 。
庚午之土,乘南方旺火以养其形,戊申之土自生,庚子之土自盈,不忌木鬼 。盖木至午死,申绝子败,又自强之土何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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