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诱前男友的女医师,一审死缓,因民愤太大,终审枪决!

色诱前男友的女医师,一审死缓,因民愤太大,终审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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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诱前男友的女医师,一审死缓,因民愤太大,终审枪决!

人命大于天 , 哪怕在中国古代社会 , 也是慎用死刑的 。
在皇权古代社会 , 死囚行刑 , 不但要经刑部盖章 , 有时甚至需要皇帝亲自朱批 , 而且必须等到秋后的午时才能行刑 。
之所以慎用死刑 , 是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 人死不能复生 , 必须慎之又慎 。
不过 , 中国民间自古也有“杀人偿命 , 一命抵一命”的说法 , 既然人的生命很重要 , 那就不能随便被他人剥夺 , 一旦有人恶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 , 就必须让他也付出生命的代价 。

2010年的7月22日 , 湖南郴州警方接到外科大夫刘军家属的报案 , 称刘军突然失联 , 家里、单位、亲戚朋友们都不知道他的下落 。
警方通过走访调查后在某宾馆的监控中发现刘军的身影 , 不过监控中刘军身旁还有一位女士 。 经熟人辨认 , 这名女子是和刘军同一单位的女医生胡芳 。
根据监控显示 , 刘军和胡芳22日入住宾馆 , 可23日上午只有胡芳一人离开了宾馆 。 之后 , 胡芳和一位男士一起返回宾馆 , 然后两人便提着行李箱离开 。
警方判定 , 胡芳有很大作案嫌疑 , 于是对其进行抓捕 。 见警方上门 , 胡芳痛快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
原来 , 胡芳和刘军是恋人关系 , 交往长达5年 , 后因性格不合于当年6月分手 。 分手时 , 刘军还给了胡芳一万的分手费 。
没过多久 , 胡芳找到刘军想复合 , 可被刘军拒绝 , 胡芳因此怀恨在心 。

案发当天 , 胡芳约刘军来宾馆见面 , 两人一起走进房间 , 并发生关系 。 随后 , 胡芳又提出要复合 , 可刘军却不愿意 , 两人爆发激烈争吵 。
越想越气的胡芳走进洗手间 , 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粉末 , 一口气都加到了牛奶中 , 然后递给躺在床上的刘军 。
刘军完全没有想到危险 , 一口气将牛奶喝完 , 接着便昏昏睡去 。 胡芳见熟睡的刘军 , 拿起枕头将其活活捂死 。
杀人后 , 胡芳出门买了一把菜刀和行李箱 , 利用自己医学知识 , 将刘军尸体进行了肢解装入了行李箱 。
之后 , 又叫来出租司机来帮忙搬运“行李” , 并销毁刘军身份证件 。
法院一审认为 , 胡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鉴于胡芳认罪态度较好 , 并通过其亲属缴纳赔偿款34.9万 , 有悔罪表现 。
根据慎用死刑原则 , 判处胡芳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一审一个月后 , 受害人家属在网络发帖《嘉禾县法院副院长侄女杀人碎尸竟只判死缓》 , 认为“判得太轻” 。

刘军父亲称 , 胡芳作案后还和同事到东江湖旅游 , 让不知情的同事证明她没有作案时间 。 归案后 , 胡芳谎称自己怀孕 , 要取保候审 , 到医院检查根本没有怀孕 。
随后 , 刘军家属委托律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被告人胡芳也以“没有杀人预谋”为由 , 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 请求从轻处罚 。
舆论热议 , 一审中院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 不得不做出回应 , “我国当前实行保留死刑 , 严格控制、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一边是民众杀人偿命的呼声 , 一边是死刑慎用的刑事政策 。 ”
因民愤太大 , 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刑事抗诉书》 , 并获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 。
【色诱前男友的女医师,一审死缓,因民愤太大,终审枪决!】一年后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7·22” 杀人碎尸案依法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部分判决 , 被告人胡芳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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