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二 )


6 农药使用规范
6.1 应根据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危害程度和农药特性 , 在主要防治对象的防治适期 , 选择适当的施药方式 。
6.2 应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和GB 12475的规定使用农药 , 控制施药剂量(或浓度)、施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 。
7 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7.1 按照第5章规定允许使用的农药 , 其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 。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7.2 其他农药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01mg/kg , 并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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