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 月销2万单的“中山大学”身体乳是假的?“高校合作开发”成化妆品销售新套路( 三 )


在国家专利网站对该款产品外包装盒上的专利号进行查询后发现,显示该专利为华中科技大学所有,与南方医科大学没有关系。
巧合的是,一款“华南理工大学生发液”与这款“南医大生发液”撞款,产品外观及外包装接近,产品成分接近,价格接近,并且两款产品外包装都印有华中科技大学的专利号,显示的生产厂家也是同一家--广州雨晓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对于这款“南方医科大学生发液”,该负责人称已因虚假联名被罚款近10万元。
3“广州大学祛斑霜”某电商平台上,“lionreine旗舰店”宣称一款分型祛斑霜是广州大学与诺贝尔奖团队共同研发的专利技术,主打亮白修护功效的冻干粉则是由广州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直接研发。

国家药监局 月销2万单的“中山大学”身体乳是假的?“高校合作开发”成化妆品销售新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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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广州大学相关负责人回复称:“总体来说,目前学校没有自行研发并已入市的功能性化妆品。”该负责人还表示,“广州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并没有参与校内科研机构认证,因此该研究所没有在校内科研机构之列。不过,学校有一位老师参与了冻干粉这项产品的横向产学研合作,然而截图中的宣传功效有误,并非该老师合作的公司所为;而另一款产品美白祛斑霜,则与该老师以及学校没有任何关系。
假冒高校名称化妆品涉嫌虚假宣传
今年5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
意见规定,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意见要求,涉及虚假违法广告或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并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在中山大学等不知情的情况下,商家擅自使用其名称,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其或侵害了学校的名誉权和名称权。”北京云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兵表示,“另外,还涉及虚假宣传或扩大宣传。如果是蹭名称的话,或还构成欺诈消费者。”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鹏指出:“若消费者遇到造假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职能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对方造假的范围较为广泛,或获利较多,涉嫌构成刑事,则可以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查处。”
你买过虚假高校联名的化妆品吗?

【 国家药监局 月销2万单的“中山大学”身体乳是假的?“高校合作开发”成化妆品销售新套路】(ly综合南方日报微信公号、中国新闻网、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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