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监局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二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指出,与药品、医疗器械主要由专业人员指导选择使用不同,作为日常快速消费品,化妆品主要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而产品标签作为向消费者传递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功效宣称和安全警示等内容的主要途径,合法、准确的标签标注是确保消费者正确、合理、安全使用产品的必要保障。因此,加强化妆品标签管理,是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构成内容。
关注质量安全风险
防止儿童误食误用
化妆品是满足人们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此,专项行动还将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包括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生产,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成分生产的化妆品等。
儿童健康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的化妆品监管格局下,我国加强了对于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销售的规范标准和监管力度。比如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就明确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分类原则,突出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应当具备的特殊生产条件。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部门规章。
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这是我国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监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这份文件中,对于儿童化妆品标签要求划出了严格标准尺度,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儿童化妆品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为防止儿童误食,规定要求,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与食品有关图案。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儿童化妆品性状、气味、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误食、误用。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15个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充分反映了我国对化妆品监管执行力度加大的威力。该专项行动从2019年9月持续至2020年12月,药品监管部门查办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违法案件达10.77万件,罚没款18.40亿元。
近日,国家药监局决定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是自查阶段。各地食药监部门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则针对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问题,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整改阶段发现的核查线索要追根溯源,对违法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同时,鼓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开展网络监测,通过数据检索、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靶向性,对网络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查处,涉及跨地区核查的,及时转送核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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