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捉奸事件回顾:男网红出轨粉丝,女友现场捉奸,场面一度失控(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 , 家庭暴力 , 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很显然江黎和朱旭东并不是家庭成员 , 因此朱旭东殴打江黎也不属于家暴 。 但这一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指出:故意伤害罪指的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的行为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但江黎的伤势经过鉴定后发现 , 连轻伤都不构成 , 所以朱旭东也不属于故意伤害罪 。 但这并不代表他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 因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 ,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最后双方接受警方的调解 , 选择私了 。 江黎要求朱旭东给她10万元的补偿 , 朱旭东最后也答应给10万元从此双方彻底断开所有关系 , 江黎也不得追究朱旭东打人和出轨的事 。

一场捉奸闹剧 , 最终还是以金钱交易的方式结尾 , 惹得人们感慨叹息 。 当今社会连感情都变得非常物质 , 出轨分手都能够靠金钱来解决 。 从结局来看 , 江黎作为受害的一方 , 却因祸得福拿到了10万元赔偿 , 也不知道她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想法 。
但在笔者看来 , 或许江黎当初选择和朱旭东在一起 , 图的就是名气和财富 。 毕竟朱旭东结过婚还有孩子 , 江黎总不可能比他年纪大 。 由此可见 , 这样的结果 , 江黎或许内心会不舒服 , 但她的目的最终还是达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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