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已婚女教师和前男友在酒店约会,丈夫闯入捉奸在床,现场一片狼藉( 二 )


事情的后续无从得知 , 但可以肯定的是 , 周女士和刘先生的夫妻关系已经走到了尽头 , 刘先生一定会以出轨为由 , 要求和周女士离婚 。 如果周女士不同意 , 刘先生便只有诉讼离婚这一条路可走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有以下几种情况的 , 属于感情破裂 , 法院在调解无效后 , 应当准许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即使周女士真的和前男友出轨 , 也不符合感情破裂的标准 , 刘先生光凭这一条无法百分百让法院同意离婚 。 更何况 , 刘先生也没有周女士出轨的明确证据 , 因此就算打离婚关系 , 刘先生也不一定能胜诉 。
不过失败也不一定是坏事 , 我国《民法典》规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也就是说 , 在第一次离婚官司失败后 , 刘先生可以和妻子分居 , 满一年后再次起诉 , 第二次离婚诉讼法院必定会准许双方离婚 。

离婚后 , 刘先生属于无过错方 , 按理来说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 但如果想让妻子净身出户 , 有点不太可能 。 因此离婚并不意味着刘先生胜利 , 或者说在这场感情战争中 , 从两人结婚开始 , 刘先生就已经深受其害 , 尽早离婚不过是减少受到的伤害 。
【江苏一已婚女教师和前男友在酒店约会,丈夫闯入捉奸在床,现场一片狼藉】归根结底 , 这场闹剧的罪魁祸首还是周女士 , 不管她因为什么原因和前男友分手 , 既然两人已经分手 , 就应该互不联系 。 可她却在婚后依旧和前男友藕断丝连 , 伤害了刘先生也败坏了自家父母的脸面 , 这种女人 , 日后迟早会遭受惩罚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如:疾病、健康、理财等),还请咨询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辽宁龙网」www.liaoning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