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护理人误工费赔偿怎么算( 二 )

【交通事故护理人误工费赔偿怎么算】8.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计算20年 。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被抚养人生活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上诉法院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计算 。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收入来源的,按二十年计算 。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年将降低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同人员因相互医疗、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用应基于官方账单;相关票据应当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频次一致 。11.住宿费:根据实际情况计算,但上限不应高于公务员到当地出差的标准 。12.必要的营养费用:根据受害者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财产直接损失:所有财产的直接损失 。能修的就修,修不了的就折价补偿 。14.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15.伤残鉴定费:基于官方票据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很多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但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此类事故没有发生,受害者可以获得全部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后雇佣护理人员的人来说,虽然护理人员也有缺工的现象,但他们并不是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因此无法获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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