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4日 2017年5月14日( 二 )


由此不难窥见, 滴滴在2018年的投资布局活跃, 几乎每个季度都有设立合营公司的动作, 寻求的合作方遍布电动车企、新能源汽车公司、汽车制造企业等 。
从合营方数量看, 此次滴滴有一笔交易涉及4个合营方, 系此次被通报的22起案件中涉案企业最多的案子 。
通报指出, 2019年11月, 滴滴全资子公司小桔新能源与海南交控、南网电动、海南电网签署《海南省充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设立合营企业 。 其中, 海南交控持股42.5%, 南网电动持股38%, 小桔新能源持股15% 。 2019年11月5日, 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 。 在此之前, 这笔交易未依法申报, 因此涉案的4家公司全被罚款50万元 。
苏宁被点名两次, 美团涉案1起
此次通报的22起案件中, 有两起与苏宁易购相关 。 2021年4月12日, 市场监管总局对苏宁易购与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
调查发现, 2011年8月8日, 三菱重工与苏宁易购签署协议, 设立合营企业菱重家用空调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双方分别持股85%、15% 。 2011年9月28日, 合营企业完成注册开始生产经营活动 。 但在此之前, 合营双方未向总局依法申报 。
数据显示, 三菱重工2010年全球营业额为2277亿元, 苏宁易购2010年全球营业额为755.05亿元, 达到申报门槛 。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企业实施经营者集中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包括两种: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 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 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
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评估结论, 市场监管总局分别给予三菱重工与苏宁易购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苏宁易购的另一笔交易发生在消费金融领域 。
2014年10月, 苏宁易购、南京银行、法巴个金、洋河股份及先声药业签订《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 设立合营企业苏宁消金, 分别持股49%、20%、15%、10%和6% 。 2015年5月14日, 合营企业注册成立 。 这笔交易也未申报, 所以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 分别被罚50万元 。
此外, 美团也出现在此次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的名单里, 涉案1起 。 通报指出, 2015年8月26日, 北京三快、奥琦玮以及奥琦玮的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 北京三快获得对应20%股权和控制权 。 同样因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 北京三快公司被罚50万元 。
通报显示, 北京三快公司成立于2007年, 由香港上市公司美团通过协议的方式单独控制 。 奥琦玮是一家致力于为餐饮行业提供信息化服务的公司, 为餐饮企业提供软件服务 。
据悉, 自2020年12月以来, 市场监管总局已通报了4批互联网领域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 。 第一次是在2020 年 12 月 14 日, 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涉及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违法实施集中作出行政处罚, 当时发布了3起执法案件 。
而后执法机构又陆续公布了两批案件, 一次在3月12日, 一连发布10 起;另一次是4月30日, 共计9起执法案件 。 加上这次披露的22起案件, 市场监管总局目前共依法对44起互联网领域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处罚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如:疾病、健康、理财等),还请咨询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辽宁龙网」www.liaoning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