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禁止宣称速效、换肤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称,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速效”、“超强”、“全方位”、“特级”、“换肤”、“去除皱纹”等绝对化词意等 。此外,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天然”的,属虚假性词意 。
据悉,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其作用温和,只是起到辅助作用 。
国家药监局指出,化妆品禁止使用夸大性词意 。如“专业”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烫发类、指(趾)甲类等产品,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 。
同时,国家药监局强调,化妆品宣传中禁止使用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如“处方”、“药用”、“治疗”、“解毒”、“抗敏”、“除菌”、“无斑”、“祛疤”、“生发”、“溶脂”、“瘦身”及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 。
除了禁用含有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也禁止在化妆品产品中进行宣传 。如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 。对于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如肤螨灵等,也不能使用于化妆品宣传中 。
此外,与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也禁止在化妆品宣传过程中使用,如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等 。对于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的用语,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 。
国家药监局还表示,庸俗性词意和封建迷信词意也不得用于化妆品宣传中 。如“裸”用于“裸体”时属庸俗性词意,不得使用;用于“裸妆”(如彩妆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如鬼、妖精、卦、邪、魂 。又如“神”用于“神灵”时属封建迷信词意;用于“怡神”(如芳香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
对此,国家药监局称,对于具有夸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或者颇具煽动性的宣传用语,消费者应理性对待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随机选取了部分词语通过淘宝、京东商城、小红书进行搜索,在弹出的页面中,不乏知名品牌 。在淘宝上搜索“生发”,显示有霸王、馥绿德雅、曼秀雷敦等品牌产品 。其中,在馥绿德雅旗舰店中,一款名为“馥绿德雅三相防脱护发精华生发增发安瓶”中,宣称“全新防脱生发‘小绿瓶’”,拥有“3倍生发力” 。
上海衡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俊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由于消费者盲目相信广告宣传或没有科学的护肤常识等各种原因,让化妆品企业在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上钻了空子 。
对于违法企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对生产企业,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经营单位,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 。”(采访人员 钱瑜 白杨)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禁止宣称速效、换肤】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如:疾病、健康、理财等),还请咨询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辽宁龙网」www.liaoning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